详细内容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行使方式
会审: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省或国家重点项目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及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按业务分工确定的消防监督员
部门负责人防火处处长
审批领导支队长